證券代碼:300691證券簡稱:聯合光電公示序號:2023-037
公司副總經理楊旭確保向本公司提供信息真正、精確、詳細,并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我們公司及股東會全體人員確保公告內容與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的資料一致。
中山市聯合光電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下稱“企業”)于2023年5月9日公布了《關于持股5%以上股東、部分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預披露的公告》(公示序號:2023-029),在其中公司副總經理楊旭方案以集中競價方式高管增持公司股權不得超過26,250股,占我們公司總市值比例是0.01%。
企業于近期接到楊旭開具的《關于股份減持計劃實施完成的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日,楊旭已經通過集中競價方式高管增持其持有公司股份26,25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01%。楊旭已經完成此次股份減持方案。
依據《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0號——股份變動管理》等有關規定,現就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股東減持狀況
1、股東減持股份狀況
注:截止到2023年6月14日,企業總市值為267,471,316股。
2、公司股東此次高管增持前后左右持倉狀況
注:2023年6月6日,因公司對一部分股權激勵計劃員工持股計劃展開了回購注銷解決,在其中回購注銷楊旭持有的員工持股計劃40,000股。
二、別的相關事宜的解釋
1、楊旭本次大股東減持事宜已按相關規定實施了事先公布,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其所發生的高管增持個人行為與此前已公布的減持計劃一致,減持計劃已執行結束。
2、楊旭并不屬于企業的大股東、控股股東,此次減持計劃的實行不會造成公司控制權產生變化,也不會對公司治理及長期運營造成影響。
3、此次股份減持方案未違背《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行政法規、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
三、備查簿文檔
楊旭開具的《關于股份減持計劃實施完成的告知函》。
中山市聯合光電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股東會
二二三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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