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經理:國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中國證監會2022年12月19日,中國證監會許可[2022]3168號文件批準了國聯安恒瑞3個月定期開放純債券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或“本基金”)募集注冊。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的注冊并不意味著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的風險和收益作出實質性的判斷、推薦或保障。
2.本基金為債券型基金,經營模式為合同型和定期開放型。
3.本基金管理人為國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為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有限公司;注冊機構為國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基金代碼為017694。
5.本基金自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9月15日通過國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銷售機構銷售網點公開銷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情況變更或增減銷售機構,并在基金管理人網站上公布。
6.本基金的募集對象為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人民幣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法律、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者。個人投資者是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可以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自然人;機構投資者是指企業法人、事業法人、社會團體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法投資證券投資基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登記存續,或者經有關政府部門批準設立存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是指符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期貨投資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境外機構投資者;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是指依照《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期貨投資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境外法人利用境外人民幣資金投資境內證券。
7.本基金募集沒有規模上限。
8.基金股份首次通過基金經理網站或其他銷售機構認購的,每個基金交易賬戶的首次認購金額不得低于10元(包括認購費);追加認購本基金基金份額的單筆最低金額為10元(含認購費)。銷售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出發?;鸸煞萃ㄟ^基金管理人直銷柜臺認購的,每個基金交易賬戶的首次認購金額不得低于1萬元(含認購費);追加認購本基金基金份額的單筆最低金額為10元(含認購費)。
9.基金管理人有權調整直銷柜臺和基金管理人網站基金認購金額的限制,并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及相關規定及時公告。
10.在募集期內,投資者可以多次認購基金份額,認購率按單次認購金額計算。
11.如果單個投資者認購的基金份額累計達到或超過基金總份額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通過比例確認限制投資者的認購申請。如果基金管理人接受或某些認購申請可能導致投資者變相避免上述50%的要求,基金管理人有權拒絕全部或部分認購申請。投資者認購的基金份額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記機構確認為準。
12.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每位投資者只能在國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立和使用一個基金賬戶;不得非法使用他人賬戶或資金認購,也不得非法融資或幫助他人認購。
13.投資者應保證認購資金來源合法,投資者有權自行控制,不存在法律、合同或其他障礙。
14.基金銷售機構(包括直銷中心和代銷網點)接受認購申請并不意味著申請成功,而只意味著銷售機構確實收到了認購申請。認購申請的確認以登記機關的確認結果為準?;鸷贤Ш?,投資者可以到各銷售網點查詢最終交易確認和認購份額。投資者應及時查詢并妥善行使認購申請和認購股份的合法權利。
15.本公告僅說明了“國聯恒瑞3個月定期開放純債券證券投資基金”的相關事項和規定。投資者想了解“國聯恒瑞3個月定期開放純債券證券投資基金”的詳細信息,請閱讀中國證監會網站上發布的《國聯恒瑞3個月定期開放純債券證券投資基金招股說明書》。
16.基金的招股說明書和公告將同時發布在基金經理的網站上(www.cpicfunds.com)上面。投資者也可以通過基金經理的網站下載基金申請表,了解基金發行的相關事宜。
17.各城市開戶、認購網點及認購細節的安排見銷售機構在各銷售城市的當地公告。
18.對于未開設銷售網點的投資者,請撥打基金管理人的客戶服務電話和直銷專線電話(400-700-0365(免長途電話費),021-38784766)咨詢認購事宜。
19.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各種情況適當調整發行安排。
20.風險提示:
基金管理人按照履行職責、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使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投資基金的一定利潤或基金股東的最低收益;由于基金股價波動,基金股東不能全部收回原投資。
基金投資于證券市場,基金凈值會因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而波動。投資者在投資基金前,應充分了解基金產品的風險收益特征和產品特征,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合理判斷市場,獨立判斷基金的投資價值,對投資基金的意愿、時間、數量等投資行為做出獨立決策,并承擔自己的投資風險。投資者根據所持股份享受基金收益,但同時也要承擔相應的投資風險。投資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風險包括:政治、經濟、社會等因素對證券價格波動的系統性風險、個別證券獨特的非系統性風險、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實施過程中產生的基金管理風險、基金投資債券引起的信用風險、基金經營過程中產生的經營風險和合規風險,以及基金投資策略的獨特風險。
本基金為債券基金,預期收益和預期風險高于貨幣市場基金,但低于混合基金和股票基金。
投資是有風險的。投資者在認購或認購基金前,應仔細閱讀基金招股說明書、基金合同、基金產品數據總結等信息披露文件?;鸸芾砣斯芾淼钠渌鸬臉I績不構成新基金業績的保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買方自負”原則,投資者對基金經營狀況和基金資產凈值變化造成的投資風險負責。
一、本次發行的基本情況
1、基金名稱
國聯恒瑞3個月定期開放純債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017694)
2、基金類型
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3、基金的運作模式
合同型,定期開放型
本基金定期開放運營,即封閉運營和開放運營交替循環。
本基金的封閉期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當日)或每個開放期結束之日起第二天(含當日)至3個月后月度對應日前一天(含當日)止的期限。本基金不辦理封閉期內的認購贖回業務(股息再投資除外),也不上市。
本基金的開放期為本基金自封閉期結束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含當日)起不少于一個工作日,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在此期間,您可以處理認購和贖回業務。開放期的具體時間以基金管理人屆時公告為準。如果基金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況無法在封閉期結束后的第一個工作日按時開放認購和贖回業務,開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況的影響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個工作日開始。如果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況導致基金不能按時開放認購和贖回業務,開放時間暫停計算,自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影響因素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開放時間,直至滿足開放時間要求,具體時間以基金管理人公告為準。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情況下,調整封閉期和開放期的設置和規則,并提前公布。
4、基金存續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額銷售面值
基金股份的銷售面值為1.00元。
6、基金投資目標
在控制風險和保持資產流動性的前提下,努力獲得高于業績基準的投資回報。
7、發行對象
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人民幣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法律、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者。
8、銷售渠道和銷售地點
各銷售機構及聯系方式請參見“八、本次銷售相關方或中介機構”的“三”、銷售機構的相關內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選擇其他符合要求的機構代理銷售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網站上公布。
9、募集規模
本基金最低募集總額為2億,最低募集總額不少于2億元。
本基金不設募集規模上限。在本基金募集符合基金備案條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募集情況提前結束募集。
10、發售時間安排和基金成立
本基金的募集期自基金股份發售之日起不超過三個月。
自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9月15日起,本基金同時向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者出售。
在此期間不符合基金合同規定的基金備案條件的,基金可以在募集期內繼續銷售。基金管理人也可以根據基金的銷售情況,在募集期內適當延長銷售時間或提前結束銷售。如果發生這種情況,基金管理人將另行公告。
基金募集符合基金備案條件的,基金合同自基金管理人完成基金備案手續并取得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生效。
二、認購方法及相關規定
1、認購方式
本基金認購采用金額認購和全額支付的方式。
2、認購費用:
投資者在認購時支付認購費,具體認購費率如下:
■
投資者多次認購時,應按每次認購對應的費率等級計費。基金認購費不包括在基金財產中,主要用于基金募集期間發生的各種費用,如基金營銷、銷售、登記等。
3、計算認購股份
(1)認購基金股份的計算公式如下:
1)認購費用適用比例費率時:
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1)+認購費率)
認購費用=認購金額-凈認購金額
認購份額=(凈認購金額+認購利息/基金份額銷售面值
2)認購費用適用于固定金額時:
認購費用=固定金額
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認購費用
認購份額=(凈認購金額+認購利息)/基金份額銷售面值
(2)認購股份的計算保留在小數點后2位,小數點后2位的部分四舍五入,誤差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例如,如果投資者分別投資1萬元和1萬元認購基金股份,認購利息分別為2元和2萬元,那么投資者在兩次認購中可以獲得的認購股份計算如下:
認購1:認購金額為1萬元,認購利息為2元,相應的認購利率為0.20%。
凈認購金額=10000.00/(1+0.20%)=9,980.04(元)
認購費用=980.04=19.96(元)
認購份額=(9,980.04+2.00)/1.00=9,982.04(份)
也就是說,如果投資者投資1萬元認購基金股份,相應的認購率為0.20%。假設認購資金產生的利息為2元,則可獲得9.982.04份基金股份。
認購2:認購金額為1000萬元,認購利息為2000元,相應的認購費用為1000元。
認購費用=1,000.00(元)
凈認購金額=1000000.000-100000=99000.000(元)
認購份額=(9,999,000.00+2,000.00)/1.00=10,0000.00(份)
也就是說,投資者投資1000萬元認購本基金的基金份額,相應的認購費為1000元。假設認購費產生的利息為2000元,則可獲得10001000.00份基金份額。
4、認購的限制
募集期內,投資者可多次認購基金份額,認購期間單一投資者累計認購金額不設上限。基金股份首次通過基金經理網站或其他銷售機構認購的,每個基金交易賬戶的首次認購金額不得低于10元(包括認購費);追加認購本基金基金份額的單筆最低金額為10元(含認購費)。銷售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出發。基金股份通過基金管理人直銷柜臺認購的,每個基金交易賬戶的首次認購金額不得低于1萬元(含認購費);追加認購本基金基金份額的單筆最低金額為10元(含認購費)。
如果本基金單個投資者累計認購的基金份額達到或超過基金總份額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通過比例確認限制投資者的認購申請。如果基金管理人接受或某些認購申請可能導致投資者變相避免上述50%的要求,基金管理人有權拒絕全部或部分認購申請。投資者認購的基金份額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記機構確認為準。
基金管理人有權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和相關規定,調整直銷柜臺和基金管理人網站基金認購金額的限制,并及時公布。
5、投資者可以在募集期內多次認購基金份額,但不允許撤銷已受理的認購申請。
6、銷售機構接受認購申請并不意味著該申請必須成功,而只意味著銷售機構確實收到了認購申請。認購申請的確認以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為準。投資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銷售網點查詢最終交易確認和認購份額。投資者應及時查詢認購申請和認購股份的確認情況,并妥善行使其合法權利。
7、支付方式:代銷機構認購的投資者采用“實時扣除”或代銷機構確認的其他方式;直銷機構認購的投資者采用“全額支付”的方式。
三、。機構投資者的開戶和認購程序
1、注意事項
(1)機構投資者只能在國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立和使用一個基金賬戶;不得非法使用他人賬戶或資金認購,也不得非法融資或幫助他人認購。
(2)機構投資者認購基金可在基金經理網站或其他代銷機構認購。認購金額起點為10元。認購金額超過1萬元(含1萬元)的,也可選擇在基金經理直銷柜臺辦理。
(3)直銷機構地址:陸家嘴環路1318號9樓,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
(4)機構認購業務的辦理時間為: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9月15日(部分機構除外,非工作日不予受理),具體辦理時間以銷售機構規定為準。
2、開戶和認購程序通過銀行代銷基金辦理
原則上,以下機構投資者的開戶和認購程序適用于本基金的銀行。本程序僅供投資者參考,具體程序以各代銷機構的規定為準。
(1)開立銀行交易賬戶
申請開立銀行交易賬戶時,機構投資者應提交以下材料:
1)加蓋公章的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或登記證原件或復印件;
2)投資者填寫的開戶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與資金賬戶一致的預留印章;
3)授權委托書(加蓋法定代表人簽字和機構公章);
4)經辦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交易協議(一式兩份,加蓋法定代表人簽字和單位公章)。
(2)提出認購申請
機構投資者開立銀行交易賬戶后,可以申請基金認購。提出認購申請時,應提供加蓋印章的認購申請表。
銀行收到投資者認購申請后,將自動向基金經理提交投資者開立基金賬戶的申請和認購申請。經基金經理確認后,投資者應在T+2(工作日)在銀行銷售網點打印基金開戶確認和認購業務確認。
(3)機構投資者在代銷機構開戶認購的詳細程序與上述規定不同,或者代銷機構有其他要求的,以各代銷機構的規定和說明為準。
3、代銷本基金的證券公司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
原則上,下列機構投資者的開戶和認購程序適用于代銷基金的證券公司。本程序僅供投資者參考,具體程序以各代銷機構的規定為準。
(1)開立資金賬戶
申請開立機構賬戶的機構投資者應提供以下材料:
1)資金賬戶開戶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公章),已開立資金賬戶的客戶無需開立賬戶;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其他法人登記證原件(營業執照或登記證必須在有效期內完成上一年度年檢)及復印件(加蓋機構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公章);
4)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5)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簽發的標準格式授權委托書;
6)預留印鑒;
7)經辦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8)開戶合同(適用于相關公司)。
(2)開立基金賬戶
機構投資者開立基金賬戶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1)開戶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公章);
2)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3)授權委托書(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公章);
4)代銷券商開立的資金賬戶卡。
(3)提出認購申請
申請認購本基金的機構投資者應提供以下材料:
1)認購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公章);
2)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3)授權委托書(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公章);
4)代銷券商開立的資金賬戶卡。
投資者也可以通過電話委托、自助/熱自助委托、網上交易等方式申請認購。
(4)注意事項
1)機構投資者需到代銷機構指定的代銷網點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
2)機構投資者申請認購的,應當提前在資金賬戶或者存款賬戶中存入足夠的資金;
3)機構投資者在代銷機構開戶認購的詳細程序與上述規定不同,或者代銷機構有其他要求的,以各代銷機構的規定和說明為準。
4、通過直銷機構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
(1)開立基金賬戶
申請開立基金賬戶時,機構投資者應提交以下材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附最新年檢記錄),企業法人、社會團體或者其他組織應當提供民政部門或者主管部門頒發的登記書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2)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附最新年檢記錄)并加蓋公章;
3)營業執照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4)加蓋公章的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5)法人及業務經營者身份證(正反面)附有效期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6)指定銀行賬戶的銀行《開戶許可證》或《開戶銀行賬戶申請表》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7)印鑒卡一式兩份;
8)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9)填寫的《基金賬戶業務申請表》,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公章、經辦人公章;
十、傳真委托協議書;
11)國聯安基金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問卷(機構)并加蓋公章。
機構投資者開戶信息的填寫必須真實、準確,否則由此產生的錯誤和損失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2)提出認購申請
機構投資者在直銷中心認購時應提交以下信息:
1)加蓋預留印章的認購申請表;
2)銀行付款憑證復印件加蓋銀行受理印章。
尚未辦理開戶手續的投資者可以提供規定的信息,將開戶與認購一起辦理。
5、繳款方式
機構投資者只需準備足夠的認購資金,通過代銷機構認購存入指定的資金結算賬戶,代銷機構扣除。
通過直銷機構認購的機構投資者需要全額支付,具體方式如下:
(1)機構投資者應在申請認購之日的營業時間內,將全額認購資金轉入中國工商銀行基金管理人開立的“國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專戶”。
戶名:國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專戶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分行第二營業部
賬號:1001190729013312233
交換號:001021907(同城交換使用)
聯行行號:20304018(異地匯款使用)
102290019077年大額支付系統號
投資者未按上述方式支付認購款項,認購無效的,國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直銷專戶開戶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2)機構投資者當日未轉賬足額資金的,以資金到達之日為受理申請日(即有效申請日)。
(3)認購期結束時,視為無效認購,款項退還投資者指定的資金結算賬戶:
1)投資者轉移資金但未辦理開戶手續或開戶不成功的;
2)投資者轉讓資金但未辦理認購申請或認購申請確認無效的;
3)投資者轉讓的認購資金少于其申請的認購金額;
4)其他導致認購無效的情況。
6、投資者提示
(1)請機構投資者盡快向直銷機構或代銷機構索取開戶和認購申請表。投資者也可以從國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網站上找到(www.cpicfunds.com)下載直銷業務申請表,但在辦理業務時,必須確保提交的材料與下載文件中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銷機構不同于代銷機構的業務申請表,機構投資者不得混用。
(3)直銷機構咨詢電話:021-3878476,400-700-0365(免長途電話費)。
四、個人投資者認購方式
1、注意事項
(一)投資者不得委托他人開戶。
(2)個人投資者不能以現金申請認購。
(3)個人投資者通過代銷機構辦理基金業務,必須提前開立代銷機構資金賬戶;個人投資者通過直銷機構辦理基金業務,必須提前開立銀行活期存款賬戶作為直銷資金結算賬戶。
(4)個人投資者認購基金可在基金經理網站或其他代銷機構認購。認購金額起點為10元。認購金額超過1萬元(含1萬元)的,也可選擇在基金經理直銷柜臺辦理。
陸家嘴環路1318號9樓,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
(5)個人認購業務的辦理時間為: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9月15日(部分機構除外,非工作日不予受理),具體辦理時間以銷售機構規定為準。
2、開戶和認購程序通過銀行代銷基金辦理
原則上,以下個人投資者的開戶和認購程序適用于本基金的銀行。本程序僅供投資者參考,具體程序以各代銷機構的規定為準。
(1)開立銀行交易賬戶
申請開立銀行交易賬戶時,個人投資者應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警官證)及復印件;
2)銀行存折或資金卡;
3)填寫的《開戶申請表》;
4)填寫《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測試》并簽字。
(2)提出認購申請
開立銀行交易賬戶后,個人投資者可以申請基金認購。申請認購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警官證)及復印件;
2)銀行存折或資金卡;
3)填寫的《認購申請表》。
銀行收到投資者認購申請后,將自動向基金管理公司提交投資者開立基金賬戶的申請和認購申請。經基金管理公司確認后,投資者應在T+2(工作日)在銀行銷售網點打印基金開戶確認和認購業務確認。
(3)注意事項
個人投資者在代銷機構開戶認購的詳細程序與上述規定不同,或者代銷機構有其他要求的,以各代銷機構的規定和說明為準。
3、代銷本基金的證券公司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
原則上,以下程序適用于代銷基金的證券公司。本程序僅供投資者參考,具體程序以各代銷機構的規定和說明為準。
(1)開立資金賬戶(在代銷機構開立資金賬戶的客戶不需要開立該賬戶)
申請開立資金賬戶的個人投資者應提供以下材料:
1)填寫的《資金賬戶開戶申請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營業部指定銀行存折(儲蓄卡)。
(2)開立基金賬戶
申請開立基金賬戶的個人投資者應提供以下材料:
1)填寫的《開戶申請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及復印件;
3)本代銷機構開立的資金賬戶卡;
4)營業部指定銀行存折(儲蓄卡)。
(3)在認購基金前開立基金賬戶和交易賬戶的個人投資者可以直接認購基金,無需開立基金賬戶和交易賬戶。
(4)個人投資者在申請認購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1)填寫的《認購申請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代銷機構開立的資金賬戶卡。
投資者也可以通過電話委托、自助/熱自助委托、網上交易等方式申請認購。
(5)注意事項
1)個人投資者需到代銷機構指定的代銷網點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
2)個人投資者申請認購的,應當提前在資金賬戶中存入足夠的資金;
3)個人投資者在代銷機構開戶認購的詳細程序與上述規定不同,或者代銷機構有其他要求的,以各代銷機構的規定和說明為準。
4、開戶和認購程序通過直銷中心辦理
(1)開立基金賬戶
1)個人投資者在申請開立基金賬戶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2)有效身份證原件(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警官證);
3)銀行活期存款賬戶;
4)填寫的《開戶申請表》;
5)國聯安基金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問卷(個人)并簽字。
(2)提出認購申請
個人投資者申請認購需準備以下資料:
1)填寫的《認購申請表》;
2)銀行付款憑證復印件加蓋銀行受理印章;
3)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未開戶者可同時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
5、繳款方式
個人投資者只需準備足夠的認購資金存入指定的資金結算賬戶,代銷機構扣除,代銷機構扣除相應的資金。
個人投資者通過直銷中心認購,需要全額支付,具體方式如下:
(1)個人投資者應當在申請認購之日的營業時間內,將全額認購資金轉入國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在交通銀行開立的直銷專戶。
戶名:國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交通銀行上海交通銀行大廈支行
賬號:310066577013003688885
301290050852大額支付系統號
投資者未按上述方式支付認購款項,認購無效的,國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直銷專戶開戶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2)個人投資者當日未轉賬足額資金的,以資金到達之日為受理申請日(即有效申請日)。
(3)認購期結束時,視為無效認購,款項退還投資者指定的資金結算賬戶:
1)投資者轉移資金但未辦理開戶手續或開戶不成功的;
2)投資者轉讓資金但未辦理認購申請或認購申請確認無效的;
3)投資者轉讓的認購資金少于其申請的認購金額;
4)其他導致認購無效的情況
6、投資者提示
(1)對認購基金感興趣的個人投資者應盡快向直銷機構或代銷機構索取開戶和認購申請表。個人投資者也可以從國家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網站上找到(www.cpicfunds.com)下載相關直銷業務表格,但在辦理業務時,必須確保提交的材料與下載文件中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銷機構和代銷機構的業務申請表不同,個人投資者不得混用。
五、清算交付
1、在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所有認購資金將凍結在基金認購賬戶中。募集期間有效認購資金產生的利息將轉換為基金份額,歸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利息轉讓股份以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
2、基金登記機構(國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發售后登記基金份額。
六、退款
1、投資者通過代銷機構認購產生的無效認購資金,將在認購申請確認無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劃出投資者指定的銀行賬戶或證券公司資金賬戶。直銷機構認購產生的無效認購資金,應當在認購結束后三個工作日內劃出投資者指定的銀行賬戶。
2、基金募集期屆滿,不符合基金備案條件的,基金合同不生效?;鸸芾砣藨敵袚技袨楫a生的債務和費用,并在募集期屆滿后30天內返還投資者支付的款項,同期增加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七、基金驗資及基金合同生效
自基金股份發售之日起3個月內,基金募集股份總額不少于2億元,基金募集金額不少于2億元,基金認購人數不少于200人,基金募集期屆滿或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法律法規和招股說明書決定停止基金銷售,并在10天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進行驗資,自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10天內,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基金募集符合基金備案條件的,基金合同自基金管理人完成基金備案手續并取得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生效;否則,基金合同不生效?;鸸芾砣藨斣谑盏街袊C監會確認文件后的第二天公布基金合同的有效性?;鸸芾砣藨攲⒒鹉技陂g募集的資金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募集行為結束前不得使用。
8.本次銷售的相關方或中介機構
1、基金管理人
名稱:國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陸家嘴環路1318號9樓,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
法定代表人:于業明
設立日期:2003年4月3日
中國證監會證監基金字[2003]42號批準設立機關和批準設立文號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中外合資)
注冊資本:1.5億元人民幣
期限:50年或股東同意延長的其他期限
聯系電話:021-38992888
2、基金托管人
名稱: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中山東一路12號
法定代表人:鄭楊
成立時間:1992 年 10 月 19 日
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設立機關和批準設立文號:銀復 1992[601]號
組織形式: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293.52 億元人民幣
存續期:永久存續
基金托管資格批準及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會基金字[2003]105號
3、銷售機構
(1)直銷機構
名稱:國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陸家嘴環路1318號9樓,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
辦公地址:陸家嘴環路1318號9樓,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
郵政編碼:200120
法定代表人:于業明
客戶服務電話: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長途電話費)
聯系人:黃娜娜
公司網址:www.cpicfunds.com
在募集過程中,客戶可以通過基金經理客戶服務中心的電話詢問銷售相關事宜、開放式基金的投資咨詢和投訴。直銷客戶還可以通過基金經理客戶服務中心的電話查詢匯入資金的到達情況。
(2)代銷機構
1)名稱: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中山東一路12號
辦公地址:上海北京東路689號
法定代表人:鄭楊
電話:021-31887794
聯系人:趙宇捷
客服電話:95528
網址:www.spdb.com.cn
2)名稱:螞蟻(杭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五常街文一西路969號3棟5層599室
辦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西溪路556號
法定代表人:王軍
聯系人:韓愛彬
客服電話:95188-8
網址:www.fund123.cn
4、登記機構
名稱:國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陸家嘴環路1318號9樓,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
辦公地址:陸家嘴環路1318號9樓,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
法定代表人:于業明
聯系人:黃娜娜
電話:021-38992857
5、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
名稱:上海通力律師事務所:
住所:上海銀城中路68號時代金融中心19樓
辦公地址:上海銀城中路68號時代金融中心19樓
負責人:韓炯
聯系人:陸奇
電話:021-31358666
傳真:021-31358600
經辦律師:安冬、陸奇
6、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基金財產
名稱: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浦東新區陸家嘴環路1318星展銀行大廈5樓
中國上海浦東新區東育路588號前灘中心42層
首席合伙人:李丹
電話:021-23238888
傳真:021-23238800
聯系人:郭勁揚
經辦會計師:魏佳亮、郭勁揚
國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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