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099 證券簡稱:晶晨股份 公告編號:2023-053
晶晨半導體(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會議是否有被否決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2023年7月3日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上海市浦東新區秀浦路2555號漕河涇康橋商務綠洲E5棟一樓會議室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特別表決權股東、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表決權數量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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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會議由董事余莉女士主持,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公司章程》的規定。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2人,其中John Zhong先生、王成先生及顧炯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會議;
2、公司在任監事3人,出席2人,其中王林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會議;
3、董事會秘書余莉女士出席了本次會議;財務總監高靜薇女士列席了本次會議。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關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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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積投票議案表決情況
2.00 關于選舉非獨立董事的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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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關于選舉獨立董事的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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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關于選舉非職工代表監事的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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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項,應說明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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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關于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議案1至議案4對中小投資者進行了單獨計票。
三、律師見證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北京市嘉源律師事務所
律師:張璇、李信
2、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本所律師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及表決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晶晨半導體(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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