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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提醒:
1、此次合乎解除限售要求的激勵對象總數:413人
2、此次解除限售的員工持股計劃數量達到7,306,880股,占當前公司總股本的0.2209%;
3、此次解除限售的員工持股計劃發售商品流通日為2023年6月19日。
晶澳太陽能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下稱“企業”)于2023年4月26日召開第六屆股東會第五次會議第六屆職工監事第五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三個行權/解除限售期行權/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企業2020年個股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員工持股計劃初次授于一部分第三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標準已達到,企業為合乎解除限售要求的413名激勵對象辦了解除限售發售商品流通辦理手續,有關事宜表明如下所示:
一、股權激勵方案的決策和準許狀況
(一)2020年3月4日,第五屆股東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 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的議案》《關于召開202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企業第五屆職工監事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以上有關提案并且對此次股權激勵方案的激勵對象名冊進行核查。公司獨立董事就此次股權激勵方案是不是將有利于的穩定發展及存不存在危害公司及整體股東利益的情形發布了單獨建議。
(二)2020年3月12日,第五屆股東會第五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修訂稿)〉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的議案》《關于取消原計劃召開的202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關于重新提請召開公司202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公司監事會、獨董對此次激勵計劃修定發布了建議。
(三)2020年3月5日至2020年3月14日,企業將2020年個股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初次授于激勵對象名冊在公司內部展開了公示公告。公示期內,公司監事會沒有收到對于以上激勵對象名冊明確提出的所有質疑;公示期滿,職工監事對2020年個股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初次授于一部分激勵對象名冊展開了審查并且對公示情況展開了表明,并在2020年3月18日在巨潮資訊網 (http://www.cninfo.com.cn)公布了《監事會關于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審核及公示情況說明》。
(四)2020年3月30日,企業2020年第三次股東大會決議決議并通過了 《關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修訂稿)〉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的議案》。企業執行2020年個股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被批準,股東會被授權明確授于日、在激勵對象滿足條件時往激勵對象授于個股期權與員工持股計劃,并登記授于所必須的所有事項。
(五)2020年3月30日,企業第五屆股東會第八次會議第五屆職工監事第五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的議案》。獨立董事對初次授于個股期權的激勵對象名冊展開了核查并做出了贊同的建議,公司獨立董事對于該事宜發布了單獨建議,覺得激勵對象法律主體真實有效,明確的第一次授于日符合規定要求。并在2020年5月20日進行個股期權初次授于登記工作,向110名激勵對象授于1,655.23萬分個股期權。
(六)2020年4月27日,企業第五屆股東會第十次會議第五屆職工監事第七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權益數量的議案》《關于向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職工監事對授于激勵對象名冊展開了核查并做出了贊同的建議,公司獨立董事對于該事宜發布了單獨建議,覺得激勵對象法律主體真實有效,明確的第一次授于日符合規定要求。并在2020年6月18日進行員工持股計劃初次授于登記工作,向436名激勵對象授于952.57億港元員工持股計劃。
(七)2020年11月23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股東會第十七次大會及其第五屆職工監事第十二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企業原激勵對象呂立杰等8人因為辭職不再合乎激勵條件,公司決定回購注銷已授于但還沒有開啟的員工持股計劃78,800股。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宜發布了單獨建議。
(八)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召開2020年第六次股東大會決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允許企業回購注銷已授于但還沒有開啟的員工持股計劃78,800股。
(九)2021年2月26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股東會第十九次會議第五屆職工監事第十三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預留股票期權的議案》《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預留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允許明確2021年2月26日為預埋個股期權的授于日,授于49名激勵對象144.77萬分個股期權;授于36名激勵對象45.43億港元員工持股計劃。職工監事對預埋授于激勵對象名冊展開了核查并做出了贊同的建議,公司獨立董事對于此事發布了單獨建議。
(十)2021年3 月29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股東會第二十次大會及其第五屆職工監事第十四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注銷部分股票期權和回購注銷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企業原激勵對象陶云飛等2人因為辭職不再合乎激勵條件,公司擬銷戶辭職激勵對象已授于但還沒有行權的個股期權共103,900份;擬回購注銷辭職激勵對象已授于但還沒有開啟的員工持股計劃總共12,000股。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宜發布了單獨建議。
(十一)2021年5月17日,企業第五屆股東會第二十二次會議第五屆職工監事第十六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股票期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成就的議案》、《關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企業2020年個股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股票期權初次授于一部分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及員工持股計劃初次授于一部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標準已達到。公司獨立董事對于此事發布了單獨建議。
與此同時,此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注銷部分股票期權和回購注銷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因2名激勵對象辭職不再合乎激勵條件,公司擬銷戶辭職激勵對象已授于但還沒有行權的個股期權總共100,300份;擬回購注銷辭職激勵對象已授于但還沒有開啟的員工持股計劃總共4,900股。公司獨立董事對于此事發布了單獨建議。
(十二)2021年5月27日,企業公布《關于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一個行權期采用自主行權模式的提示性公告》,企業2020年個股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股票期權初次授于一部分第一個行權期采用獨立行權方法,此次合乎可行權條件的激勵對象總數:107人;可行權個股期權總數:490.4430萬分,期權行權價錢:16.14元/股,可行權期為2021年5月28日至 2022年5月19日。
(十三)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開2020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注銷部分股票期權和回購注銷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允許企業注銷個股期權204,200份,回購注銷已授于但還沒有開啟的員工持股計劃16,900股。
(十四)2021年6月15日,經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審核后,公司申請進行204,200份個股期權銷戶事項。2021年7月8日,經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審核后,公司申請進行95,700股約束性股票回購注銷事項。
(十五)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股東會第二十五次大會及第五屆職工監事第十七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議案》,因為公司實行了2020本年度盈利分配,經股東會決議后,允許對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和員工持股計劃回購價格作出調整。變更后的初次授于股票期權行權價錢15.94元/股,預埋授于股票期權行權價錢35.09元/股;變更后的初次授于員工持股計劃回購價格7.87元/股,預埋授于員工持股計劃回購價格17.45元/股。
(十六)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股東會第二十六次大會及第五屆職工監事第十八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因激勵對象辭職,不再合乎激勵條件,公司擬回購注銷辭職激勵對象已授于但還沒有解除限售的員工持股計劃總共20,300股。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宜發布了單獨建議。
(十七)2021年12月9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股東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及第五屆職工監事第二十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注銷部分股票期權和回購注銷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因激勵對象辭職,不再合乎激勵條件,公司擬銷戶辭職激勵對象已授于但還沒有行權的個股期權總共20,000份,擬回購注銷辭職激勵對象已授于但還沒有解除限售的員工持股計劃總共3,500股。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宜發布了單獨建議。
(十八)2022年1月11日,經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審核后,公司申請進行20,000份個股期權銷戶事項。2022年3月21日,經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審核后,公司申請進行23,800股約束性股票回購注銷事項。
(十九)2022年4月29日,企業第五屆股東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和第五屆職工監事第二十一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注銷部分股票期權和回購注銷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因激勵對象辭職及激勵計劃中1名激勵對象2021年度個人層面考核結果為“需改善”,公司擬銷戶以上激勵對象已授于但還沒有行權的個股期權總共40,395份,擬回購注銷辭職激勵對象已授于但還沒有解除限售的員工持股計劃總共10,430股。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宜發布了單獨建議。
與此同時,此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個行權/解除限售期行權/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關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授予部分第一個行權/解除限售期行權/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企業2020年個股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初次授于一部分第二個行權/解除限售期行權/解除限售條件和預埋授于一部分第一個行權/解除限售期行權/解除限售標準已達到。公司獨立董事對于此事發布了單獨建議。
(二十)2022年6月22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股東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及第五屆職工監事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權益數量和價格的議案》,因為公司實行了2021年度盈利分配,經股東會決議后,允許對個股期權數量及行權價格及員工持股計劃數量及回購價格作出調整。
(二十一)2022年6月17日,經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審核后,公司申請進行40,395份個股期權銷戶事項。2022年8月3日,經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審核后,公司申請進行14,602股約束性股票回購注銷事項。
(二十二)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股東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及第五屆職工監事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注銷部分股票期權的議案》《關于回購注銷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因激勵對象辭職,公司擬銷戶辭職激勵對象已授于但還沒有行權的個股期權總共48,188份,擬回購注銷辭職激勵對象已授于但還沒有解除限售的員工持股計劃總共32,900股。
(二十三)2022年9月21日,經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審核后,公司申請進行48,188份個股期權銷戶事項。2022年10月21日,經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審核后,公司申請進行32,900股約束性股票回購注銷事項。
(二十四)2023年3月22日,公司召開第六屆股東會第四次會議及第六屆職工監事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注銷部分股票期權的議案》《關于回購注銷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因激勵對象辭職,公司擬銷戶辭職激勵對象已授于但還沒有行權的個股期權總共154,280份,擬回購注銷辭職激勵對象已授于但還沒有解除限售的員工持股計劃總共2,800股。
(二十五)2023年3月30日,經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審核后,公司申請進行154,280份個股期權銷戶事項。
(二十六)2023年4月26日,企業第六屆股東會第五次會議第六屆職工監事第五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權益數量和價格的議案》《關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三個行權/解除限售期行權/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關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授予部分第二個行權/解除限售期行權/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因為公司實行了2022年度盈利分配,經股東會決議后,允許對個股期權數量及行權價格及員工持股計劃數量及回購價格作出調整。同時公司2020年個股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初次授于一部分第三個行權/解除限售期行權/解除限售條件和預埋授于一部分第二個行權/解除限售期行權/解除限售標準已達到。公司獨立董事對于此事發布了單獨建議。
(二十七)2023年6月5日,公司召開第六屆股東會第六次大會及第六屆職工監事第六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注銷部分股票期權的議案》,企業2020年激勵計劃個股期權預埋授于一部分第一批次行權期已經在2023年5月30日截至,還有237,070份個股期權并未行權,企業將給予銷戶解決。
(二十八)2023年6月9日,經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審核后,公司申請進行237,070份個股期權銷戶事項。2023年6月12日,經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審核后,公司申請進行3,920股員工持股計劃(因2022年度權益分派,回購注銷總數由2,800股調整至3,920股)回購注銷事項。
二、關于企業2020年個股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員工持股計劃初次授于一部分第三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解釋
1、員工持股計劃初次授于一部分第三個限售期將要期滿
結合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的有關規定,初次授予員工持股計劃第三個解除限售期自初次授于備案進行的時候起36個月之后的第一個交易時間起止初次授于備案進行的時候起48個月的最后一個交易時間當天止,解除限售比例是獲授員工持股計劃總數的40%。
本激勵計劃初次授予限制性股權的備案進行日是2020年6月18日,第三個限售期將在2023年6月17日期滿。
2、員工持股計劃初次授于一部分第三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解釋
解除限售期限內,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激勵對象獲授的員工持股計劃即可解除限售:
總的來說,股東會覺得企業《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員工持股計劃初次授于一部分第三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標準早已造就,并結合公司 2020年第三次股東大會決議的受權,董事會按相關規定申請辦理員工持股計劃初次授于一部分第三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關的事宜。
三、此次解除限售股權的上市商品流通分配
1、此次解除限售的員工持股計劃發售商品流通日是2023年6月19日;
2、此次解除限售的激勵對象總數:413人
3、此次解除限售的員工持股計劃數量達到7,306,880股,占當前公司總股本的0.2209%;
4、此次解除限售目標及總數分配原則如下所示:
四、有關此次解除限售與已公布的激勵計劃有所差異的解釋
1、權益分派調節
2022年6月17日,企業執行進行2021年度權益分派,向公司股東每10股派1.50人民幣現錢(價稅合計),以資本公積向公司股東每10股轉增4股。
2023年4月25日,企業執行進行2022年度權益分派,向公司股東每10股派2.40人民幣現錢(價稅合計),以資本公積向公司股東每10股轉增4股。
故此次可解除限售的員工持股計劃總數因權益分派調整至7,306,880股。
2、激勵對象辭職
2023年4月27日,企業公布了《關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三個行權/解除限售期行權/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公告》,企業2020年個股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初次授于一部分第三個行權/解除限售期行權/解除限售標準已達到,414名激勵對象在第三個解除限售期能解除限售員工持股計劃數量達到7,314,563股。
由于以上激勵對象含有1名已離職,其持有的并未解除限售的員工持股計劃7,683股不予以解除限售,后面會由企業進行回購注銷解決。
除了上述調節具體內容外,公司本次開展的激勵計劃員工持股計劃預埋授于一部分相關知識與企業2020年第三次股東大會決議表決通過的《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沒有區別。
五、此次限購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權結構轉變表
注:此次變化前公司股權結構為截止到2023年6月9日數據信息。此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權結構以美國證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后申辦結論為標準。
六、備查簿文檔
1、第六屆股東會第五次會議決議;
2、第六屆職工監事第五次會議決議;
3、獨董關于企業第六屆股東會第五次大會相關事宜自主的建議;
4、北京金杜律師事務所有關晶澳太陽能科技發展有限公司2020年個股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有關利益數量及調價、個股期權初次授于一部分第三個行權期、預埋授于一部分第二個行權期行權條件造就、員工持股計劃初次授于一部分第三個解除限售期、預埋授于一部分第二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相關事宜之法律意見書;
5、上海市榮正企業咨詢服務(集團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有關晶澳太陽能科技發展有限公司2020年個股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初次授于一部分第三個行權期可行權及第三個解除限售期能解除限售條件及預埋授于一部分第二個行權期可行權及第二個解除限售期能解除限售條件成就之獨立財務顧問匯報。
特此公告。
晶澳太陽能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股東會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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