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汕頭東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依據各方于2020年9月7日簽署的《關于收購常州市華健藥用包裝材料有限公司70%股權之股權轉讓協議》(以下簡稱“《股權轉讓協議》”)的約定,向業績補償義務人發出《關于支付業績補償款的函》,并收到業績補償義務人的回函,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業績補償的約定;
公司及相關方已于2020年9月7日簽署《股權轉讓協議》,公司以人民幣11,025.00萬元的價格受讓溫州弘峰企業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溫州隆暢企業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溫州溢宸企業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持有的常州市華健藥用包裝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健藥包”)合計70%股權?!豆蓹噢D讓協議》中關于本次業績補償相關的約定如下:
?。ㄒ唬﹨f議方;
甲方一:溫州弘峰企業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甲方二:溫州隆暢企業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甲方三:溫州溢宸企業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甲方四:常州市弘晁創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甲方五:顧鎖娟
甲方六:陳祥華
甲方七:顧鎖忠
乙方:汕頭東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常州市華健藥用包裝材料有限公司(即“標的公司”)
(二)業績承諾約定;
甲方承諾,標的公司五年業績承諾期內即2020年度至2024年度凈利潤分別不低于600萬元、900萬元、1,350萬元、1,900萬元、2,250萬元,承諾期五年累計不低于7,000萬元。
如果標的公司任一年度實際利潤達不到上述承諾,經乙方書面通知后30日內,甲方應以現金方式向乙方進行補償,每年的補償金額按照以下公式進行計算:
補償金額=(當年度承諾凈利潤-當年度實現凈利潤)/五年業績承諾期承諾凈利潤總額*標的公司70%股權收購總對價
上述補償金額計算結果為負值時,取0。
甲方不履行現金補償義務的,應當以甲方五所持乙方二級市場股票進行補償。補償股票數量=補償金額/甲方五購買乙方股票原始成本價格(均價),股票補償不足的部分甲方仍應以現金補償。
補償的股票,由乙方以總價1元回購注銷。
二、2022年度業績補償概況;
根據蘇亞金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關于常州市華健藥用包裝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度業績承諾實現情況的審核報告(蘇亞核[2023]30號)》,華健藥包2022年度實現凈利潤為人民幣694.38萬元、實現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為人民幣696.88萬元。按照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歸屬于標的公司股東凈利潤之孰低值確定,華健藥包2022年度實際完成凈利潤為人民幣694.38萬元,未完成2022年度凈利潤不低于人民幣1,350萬元的業績承諾。
據此,補償金額=(當年度承諾凈利潤-當年度實現凈利潤)/五年業績承諾期承諾凈利潤總額*標的公司70%股權收購總對價=(1,350-694.38)/7,000*11,025=1,032.6015萬元。
三、業績補償的進展情況;
公司已于2023年6月27日向業績補償義務人發出《關于支付業績補償款的函》,要求上述業績補償義務人及時履行對公司的業績補償義務,并在30日內即2023年7月26日前以現金方式向公司支付2022年度業績補償款1,032.6015萬元。若逾期支付,應按《股權轉讓協議》約定支付違約利息。
公司亦已于2023年6月27日收到業績補償義務人顧鎖娟發來的《關于支付業績補償款的回函》,確認由顧鎖娟作為本期業績補償義務人承擔全額補償責任,并承諾將嚴格按照《股權轉讓協議》的約定,在2023年7月26日前向公司以現金方式支付2022年度業績補償款1,032.6015萬元。
公司將持續關注上述業績補償款的實際支付情況,并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汕頭東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6月29日
證券代碼:601515 證券簡稱:東風股份 公告編號:臨2023-049
汕頭東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投資深圳市博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之業績補償款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汕頭東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依據各方于2022年1月11日簽署的《關于深圳市博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之投資協議書》(以下簡稱“《投資協議書》”)和2022年11月10日簽署的《投資協議書之補充協議》等相關文件的約定,向業績補償義務人發出《關于支付業績補償款的函》,并收到業績補償義務人的回函,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業績補償的約定;
公司全資子公司廣東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鑫瑞科技”)及相關方已于2022年1月11日簽署《投資協議書》,由鑫瑞科技以人民幣5,000.00萬元的價格認繳深圳市博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博盛新材”、“目標公司”)新增注冊資本人民幣1,079.3599萬元,占博盛新材注冊資本總額的8.33%,且《投資協議書》中約定了業績承諾等條款。
由于鑫瑞科技已將根據《投資協議書》取得的博盛新材8.33%股權等合計持有的博盛新材14.85%的股權轉讓給公司,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與相關方簽署《投資協議書之補充協議》,約定《投資協議書》項下鑫瑞科技的權利由公司享有。
《投資協議書》中關于業績承諾條款的具體約定如下:
“9.3創始股東及公司總經理承諾,目標公司業績承諾期凈利潤分別不低于人民幣3,000萬元、人民幣4,750萬元和人民幣6,000萬元,合計人民幣13,750萬元。
9.4若目標公司業績承諾期內任一年度凈利潤低于本協議第9.3條約定的業績承諾,則投資方有權要求業績補償義務人進行業績補償;經投資方書面通知后30日內,業績補償義務人應以現金或股權方式向投資方進行業績補償,每年的補償金額按照以下公式進行計算:
業績補償金額=(當年度承諾凈利潤-當年度實現凈利潤)÷業績承諾期承諾凈利潤總額×本次投資總價款
若上述補償金額計算結果為負值時,則補償金額取0。
若逾期支付補償金額,則每逾期一個自然日,應向投資方支付每日萬分之五的違約利息。
顧軍、錢超、熊杰及公司總經理對本協議項下的業績補償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如果目標公司某年度實際利潤達不到上述承諾,但在業績承諾期滿后累計實現的凈利潤達到或超過業績承諾期承諾凈利潤總額人民幣13,750萬元的,投資方予以退還業績補償義務人之前已履行的業績補償金額?!?/p>
二、2022年度業績補償概況;
天健會計師事務所已就該事項出具《關于深圳市博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業績承諾完成情況的鑒證報告》(天健審〔2023〕15-25號),博盛新材2022年度實現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歸屬于母公司的凈利潤為人民幣433.26萬元,未達到2022年度承諾凈利潤金額人民幣3,000.00萬元。
依據《投資協議書》中業績承諾條款的計算公式以及天健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鑒證報告中載明的博盛新材2022年度業績承諾的實現情況,博盛新材相關業績補償義務人2022年度應補償的金額如下:業績補償金額=(當年度承諾凈利潤-當年度實現凈利潤)÷業績承諾期承諾凈利潤總額×本次投資總價款=(3,000-433.26)÷13,750×5,000=933.36萬元。
三、業績補償的進展情況;
公司已于2023年6月27日向業績補償義務人發出《關于支付業績補償款的函》,要求上述業績補償義務人及時履行對公司的業績補償義務,并在30日內即2023年7月26日前以現金方式向公司支付2022年度業績補償款933.36萬元。若逾期支付,應按《投資協議書》約定支付違約利息。
公司亦已于2023年6月27日收到業績補償義務人顧軍發來的《關于支付業績補償款的回函》,確認由顧軍作為本期業績補償義務人承擔全額補償責任,并承諾將嚴格按照《投資協議書》等相關文件的約定,在2023年7月26日前向公司以現金方式支付2022年度業績補償款933.36萬元。
公司將持續關注上述業績補償款的實際支付情況,并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汕頭東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29日
證券代碼:601515 證券簡稱:東風股份 公告編號:臨2023-050
汕頭東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全資子公司出售資產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汕頭東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全資子公司湖南福瑞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南福瑞”)已于2022年11月27日與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沙經開投控”)簽訂《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構)筑物轉讓合同》(以下簡稱“《資產轉讓合同》”),將其擁有的位于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星沙大道18號的土地使用權、地上建(構)筑物以及與上述不動產相關的附屬設施、設備等資產(以下簡稱“標的資產”)轉讓給長沙經開投控,轉讓款由評估補償價款和稅費補償款兩部分組成,其中評估補償價款為人民幣263,939,039.00元,另外本次交易所產生的應納增值稅及其附加稅費、土地增值稅及其孳生的稅費由長沙經開投控承擔,印花稅由湖南福瑞與長沙經開投控按國家現行稅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各自承擔(詳情請見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臨2022-070號公告)。
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收到長沙經開投控依據《資產轉讓合同》支付的最后一筆轉讓款人民幣13,193,903.90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標的資產已完成轉讓手續,其中土地使用權及建(構)筑物已完成權屬變更登記手續,且湖南福瑞已收到長沙經開投控依據《資產轉讓合同》支付的轉讓款合計人民幣263,939,039.00元。
特此公告。
汕頭東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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