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560證券簡稱:明冠新材公示序號:2023-061
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依規負法律責任。
核心內容提醒:
●股票分紅總金額:此次股東分紅擬發放股票分紅總金額由36,234,345.24元(價稅合計)調整至35,101,137.96元(價稅合計)
●調節緣故:明冠新型材料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企業”)自2022本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公布之日起止本公告公布日,企業通過上海交易所交易軟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法回購股份數量達到6,295,596股,因而企業具體執行回轉的總股本數量為195,006,322股,依照每一股比例不會改變,適當調整分派總額標準,對企業2022本年度利潤分配方案里的股票分紅總金額開展適當調整。
一、調節前利潤分配方案
公司在2023年4月25日舉辦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第四屆職工監事第八次大會,于2023年5月31日舉辦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各自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企業2022本年度擬以執行權益分派時證券登記日注冊登記的總市值為基準股東分紅,企業擬將公司股東每10股發放股利1.80元(價稅合計)。截至2022年12月31日,企業總市值201,301,918股,為此測算總計擬派發現金紅利36,234,345.24元(價稅合計),年度企業股票分紅比例是34.54%,2022本年度公司沒有派股,沒有進行資本公積轉增股本。
如果在利潤分配方案公示公布之日起止執行權益分派證券登記日期內,企業總市值產生變化的,公司擬保持每一股比例不會改變,適當調整分派總金額。如后面總市值產生變化,將再行公示實際調節狀況。
主要內容詳細公司在2023年4月26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址(www.sse.com.cn)公布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202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公告》(公示序號:2023-032)。
二、調整利潤分配方案
公司在2023年3月14日舉辦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允許企業以自籌經費根據上海交易所交易軟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法復購公司已經公開發行的一部分人民幣普通股(A股)個股。回購股份同樣會在適合機會全部用于股權激勵計劃或股權激勵方案,回購價格不得超過56.00元/股(含),認購資產總金額不少于11,272.80萬余元(含),不超過人民幣21,420.00萬余元(含);復購時限為自股東會決議通過此次復購計劃方案之日起12個月。主要內容詳細公司在2023年3月15日及2023年3月23日公布上海證券交易所網址(www.sse.com.cn)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示序號:2023-020)、《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購報告書》(公示序號:2023-023)。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企業通過上海交易所交易軟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法累計回購公司股份6,295,596股,并所有存放在公司回購專用型股票賬戶。依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定,上市公司回購專用型股票賬戶里的股權,不具有股東分紅的權力。企業總市值201,301,918股,扣減復購專用賬戶的股權6,295,596股,此次具體執行回轉的總股本值為195,006,322股。依據上述具體執行回轉總股本數,依照保持每一股比例永恒不變的標準,對2022本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股東分紅總金額作出調整,向公司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80元(價稅合計),變更后的股東分紅股票分紅總額為35,101,137.96元(價稅合計),占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純利潤比例是33.46%,還是要以權益分派執行結論為標準。
特此公告。
明冠新型材料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
202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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