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負法律責任。
核心內容提醒:
● 此次會議是不是有無決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到場狀況
(一)股東會舉行的時長:2023年6月26日
(二)股東會舉辦地點:企業三樓會議廳
(三)列席會議的普通股票公司股東和修復表決權的優先股以及擁有股權狀況:
(四)表決方式是否滿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交流會組織情況等。
此次股東會由董事會集結,現場會議由董事長余國旭老先生組織,大會選用當場網絡投票和網上投票結合的表決方式,大會的集結、舉辦及表決方式合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五)董事、公司監事和董事長助理的參加狀況
1、企業在位執行董事7人,參加7人,
2、企業在位公司監事3人,參加3人,
3、董事長助理參加了此次會議;別的管理層出席了此次會議。
二、提案決議狀況
(一)非累積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有關向關聯企業增資擴股收購股權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決議結論:根據
決議狀況: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股東決議狀況
(三)有關提案決議的相關說明
此次會議僅一項提案且涉及到關聯方交易,關系公司股東余國旭老先生(意味著股權89,068,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31.81%)、余恒老先生(意味著股權30,688,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0.96%)雖列席會議但回避表決,不計入列席會議股東所擁有投票權數量。
三、律師見證狀況
1、此次股東會印證的法律事務所:浙江省天冊法律事務所
侓師:裘曉磊、陳偉霆
2、律師見證結果建議:
本所律師認為:恒盛電力能源有限責任公司此次股東會的集結與舉辦程序流程、召集人與列席會議工作人員資格、會議表決程序流程均達到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決議結論合理合法、合理。
特此公告。
恒盛電力能源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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